DR醫學美容一死兩傷事故 女醫生誤殺罪成還柙候判
2012年DR醫學美容一死兩傷事故發生8年,刑事程序尚未告終。DR集團創辦人周向榮、實驗室技術員陳冠忠、負責注射含菌血製品的女醫生麥允齡被控誤殺,周與陳於大前年受審後罪成入獄,惟麥允齡未獲有效裁決,案件早前重審。由四男五女組成的陪審團今退庭商議約7小時後,一致裁定麥允齡誤殺罪成。法官將於明午聽取求情陳詞,其間被告須還柙。
被告麥允齡(39歲)聞判後落淚,望向旁聽親友搖頭。她被控於2012年10月10日連同周向榮和陳冠忠,因嚴重疏忽而誤殺女子陳宛琳(46歲)。事故中另有兩名傷者,教師王靜波雙腿和4隻手指需截肢,清潔工黃鳳群腳部受傷影響行走。三人均於同月接受麥允齡注射DR集團的「CIK療程」製品後,感染惡菌導致死傷,專家分析製品在DR集團相關的實驗室受污染。
CIK療程涉及從人體抽血,在實驗室培殖「殺手細胞」,然後注回體內。DR集團當年以增強免疫力作招徠推銷,控方強調療程是實驗治癌療法,應由專科醫生監督下在醫院進行,而非由像被告一樣的普通科醫生,在美容中心向健康的顧客施用。
麥允齡審訊時作供,稱從日本教授、廣州軍醫院和醫學文獻了解,CIK療程可用於健康的人身上,並已通過安全測試,她有理由信任涉案實驗室。
麥被控身為醫生,違反謹慎責任,沒有為陳宛琳的安全採取合理謹慎措施,構成嚴重疏忽,是主要致死原因。謹慎措施例如確保由具備適當資格的人,或獲正式認可的實驗室配製血液製品,另亦要確保製品已通過細菌測試並有文件紀錄。
另一謹慎措施是就CIK療程妥善提供意見,包括療程仍處於臨床實驗階段,用於健康的人或非癌症病人未證實有益,改善免疫力有其他安全方法;培養血液細胞過程有污染風險;療程可能有危及生命的不良影響,必須緊急送院等等。
法官張慧玲早前引導陪審團時表示,判斷麥的行為是否嚴重疏忽,需考慮「一個有合理水準的醫生」能否預見明顯而嚴重的致命風險;麥的疏忽須是致死主因,但不必是最重要或唯一原因。
麥允齡與同案被告周向榮及陳冠忠於2015年被起訴,周和陳2017年受審百日後罪成,分別判監12年和10年。法官張慧玲判刑時直斥DR推銷手法駭人聽聞,不負責任,老闆周向榮為建立商業帝國,罔顧客人性命安全。周陳二人早前就定罪和判刑向上訴庭提出上訴,有待法庭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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