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逢風季來臨,職工盟轄下屬會都收到不少工友反映遭不公平對待,大多從事清潔、保安、零售、飲業和護老等行業,最常見是「貼錢」打工。秘書長李卓人指,工作守則列出,僱主應提供接送服務和發放特別交通津貼作鼓勵,但基層員工常要自費搭的士到港鐵站轉車,有時被的士司機加收費用,都得不到補償。他指部份工友因打風而臨時不用值班,但被僱主扣去勤工獎或當作輪休,甚至違法扣除年假等。有保安員更反映,因打風時未有人接更,要直踩兩更長達24小時。職工盟主席吳敏兒批評,勞工處訂立的工作守則沒法定約束力,只是「無牙老虎」,因基層打工仔往往沒議價能力,在颱風下工作面對不公平待遇,安全也得不到保障。
她促請政府盡快修訂《僱傭條例》,規管僱員在惡劣天氣生效期間的工作安排,如打風上班需以工資兩倍計算、提供往返交通或支付實際交通費等;如非提供必要服務者,僱員可有權選擇是否在指明惡劣天氣警告生效期間工作。
■記者王家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