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25歲李代沫因涉嫌吸毒被警方逮捕,被控以吸食及藏毒。今朝九點喺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開庭審訊,李代沫判坐九個月,罰二千人民幣,李代沫庭上表示唔會上訴。
之前李代沫辯護律師透露,李代沫喺看守所入面情緒穩定,認罪,並感到悔疚,仲會係審訊其間,公開向公眾道歉。今日喺法庭內李代沫認罪並態度良好,仲重述當日佢吸毒經嘅經過,佢解釋吸毒係因為工作壓力太大所致。其代表律師又表示,李代沫於判決生效後,就會轉入監獄。至於案中另外兩名被告指毒品係由李代沫提供,但律師表達沒有證據,李代沫就當庭表示毒品是同夥盧某提供。
李代沫係庭上面,被問到幾時開始吸毒?李代沫表示喺2012年開始第一次吸毒,當時佢同朋友喺自己租住嘅三里屯首開幸福公寓入面吸食冰毒,總共食過5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