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昨繼續荷槍實彈,嚴陣以待,並對入庭旁聽人士做足安檢程序。文子星昨出庭應訊時依然風騷,向律師微笑打招呼,到代表大狀提及釋放他一事時,更頻頻點頭;案件押後至下月13日再訊。文子星的代表大狀稱文子星還柙期間十分辛苦,又引述《逃犯條例》,指條例訂明法庭需設定時限,若在限期內未能取得特首授權,應將文釋放。
裁判官批准律政司在文子星代表同場下開封申請引渡文件,但目前未知特首最終會否簽署授權,故釋放與否留待下次聆訊再處理。
據律政司早前透露,印度政府指控文子星在當地牽涉四宗罪,分別為協助及教唆越獄、藏有軍火及為恐怖活動提供資金等,早已下令通緝文子星。而文子星既是印度公民,擁有印度護照,同時又是香港永久居民,擁有香港身份證。文子星現時於本港涉及一宗處理贓物案件,將於本月30日裁決。
案件編號:KCMP139/18
■採訪蔡少玲、撰文楊家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