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單如此,周連《基本法》第47條中,規定特首就任時要申報財產的立法原意也要求調查。周浩鼎辯稱,調查立法原意是以證明「梁振英收呢筆錢(5,000萬),係咪就係要佢申請嘅財產」。
公民黨楊岳橋狠批周浩鼎浪費時間,「我哋唔係要叫埋當初立呢條例嘅人(基本法草委)嚟,問點解要立呢條例,到時冇人係咪要問米呀?我認為係浪費時間,今次已經係第三次開會」。
民主黨林卓廷批評,周連聲明都要由委員會去調查真偽是畫蛇添足,質疑有人一心拖延,令委員會難以開展工作,「亦都畀公眾一個觀感,係唔係有人有意或者無意拖延委員會成個工作」。民主黨尹兆堅更直指周浩鼎拉布,認為調查《基本法》立法原意是荒謬。
立法會法律顧問曹志遠也認為周修訂有問題,「如果條文字面意思清晰,我哋係未必需要研究個條文原意係點樣」,又指由傳媒披露梁與UGL的協議內容,不是委員會的調查方向,因為委員會自會取得該份協議,而UGL發出的聲明真偽,亦非委員會調查的範圍。
遭連番炮轟後,周浩鼎決定收回大部份修訂,但堅持保留調查《基本法》第47條的立法原意。由於僵持不下,主席謝偉俊決定以投票解決,但由於會議時間不足,謝偉俊提出延長會議,周浩鼎和何君堯聯手反對,令會議要即時終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