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影相】大鬧佔旺聆訊 6天審訊中足足花去5天處理唐女
陳慶偉藐視法庭法庭影相唐琳玲
大鬧法庭內外、惹來各界關注的內地女子唐琳玲,上周三首度亮相高院28庭。其實當日正是該法庭首天審理5名涉違反佔旺禁制令、同樣被控刑事藐視法庭的市民。該案預計審訊40天,至今已審訊了6天,但當中足足有5天聆訊時間,是花在處理唐琳玲因庭上拍照而涉嫌干犯刑事藐視法庭的案件。
法官陳慶偉眼看唐一直喋喋不休,認為這宗在藐視法庭案中發生的藐視法庭案,勢難於今日內解決,故再將佔旺禁制令案押後至下周一才續審,令審訊再次拖延。如此橫生枝節,不但轉移大眾的關注焦點,更阻礙法官、大狀、律師以至涉案市民的寶貴時間。鑑於5名受審市民均獲法援,唐琳玲的行為亦算耗費公帑。
不過有律師指出,法庭如此花時間、花公帑無可避免,因為唐女正被還柙,法庭要先照顧還柙人士的利益,並且確保她的辯護權利,「為咗公義,花啲錢都冇辦法」。
律師黃偉能接受訪問時指,案件未有裁決前,所有涉案人士都被當作無罪;而因唐正被還柙,法庭需優先並盡快處理其案件。雖然警方已在唐的手機內找到庭內照片,唐也承認有拍照,但因唐否認藐視法庭,法庭亦要給予她辯護機會。由於唐沒有律師,又不懂本地法庭程序,法官也要給予足夠時間讓她解釋。
至於佔旺案的控辯雙方律師均白白花掉幾天時間,明天更不開庭,由法援聘用的律師亦少了一天的收入。惟黃認為事出突然,難以如此計算,「律師收入少咗,唔等於唔公平,只能怪自己唔好彩」。黃稱在本港司法制度下,「為咗公義,花啲錢都冇辦法」。
另一律師陳惠源接受查詢時亦同意,不能單單說花了幾天時間去處理唐案,便一口咬定是浪費資源,因為法庭不能將唐還柙幾個星期,待佔旺案審結後才再處理唐的案件。
陳反而關注當局就唐女早前涉提交假地址一事將如何跟進,因可能涉及提供假資料或妨礙司法公正:「係咪所有人都可以畀假地址?咁點搞?」陳期待法庭責成執法機關調查,「唔想當冇事發生」。
陳亦期望法庭用同一把尺去處理同類事件。他舉例指,高院法官彭寶玲早前直接裁定一名戴上「光復香港」頸巾旁聽暴動案的婆婆藐視法庭,但對於有內地人在庭上拍照,彭官卻認為對方是無心之失。對於法庭以不同標準處理同樣違法的事件,陳感憂心和憤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