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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控官曾遭死亡恐嚇

蘋果日報 2003/11/27 08:00


主控官的職責是舉證,並非要「釘死」被告,但其角色總是被人誤解,成為被針對的對象,過去亦有不少主控官受針對的例子。
今年八月綽號「康B」的前警員梁偉康,涉嫌行劫及綁架一案,外判的外籍主控官高思國,遭多名陌生男子跟蹤,更被對方用英語恐嚇,若他「膽敢贏官司,小心冇命」,結果高思國受驚失眠,法庭除將案押後,讓他休息,警方重案組亦派員在審訊期間,貼身保護高思國。

犯人鞋掟主控洩憤
另一次,高院內庭進行保釋申請的聆訊,律政司的主控官金水,遭越南籍被告扔鞋洩憤;此外,觀塘裁判法院審理一宗不小心駕駛案件,林姓被告疑不滿負責該案的法庭檢控主任區詠儀,涉嫌在庭上向她扔文件,林已因襲擊被捕,排期明年二月審理。
當然,辯方律師亦可能因打贏官司成為洩憤對象;三年前沙田乙明邨綽號「炸雞」的男子黃智偉,涉嫌推十三歲女童落樓謀殺一案,外籍大律師莊希施替他打脫謀殺罪,僅教唆自殺成立,女童母親除向莊破口大罵,更在庭外向莊擲手機,又欲提起花盆掟他,最終被警員制服。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