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權抗爭遭鎮壓 台政府批工作證
流亡港青終獲保護傘

蘋果日報 2020/04/17 02:20

蔡英文黃國桐保護傘反送中流亡台灣

【本報訊】香港政府鎮壓反送中運動,大批年輕抗爭者被迫流亡台灣,有人晚晚被惡夢嚇醒,部份人出現焦慮及憂鬱。由香港律師黃國桐發起、讓流亡台灣的香港抗爭者工作的餐廳「保護傘」,昨終獲台方發出首張工作證,抗爭者可以合法在台工作,保護傘可正式營運,抗爭者如釋重負,「終於放下心頭大石,今晚要躲在家裏,靜靜地開心的大哭一場。」

保護傘昨在facebook公佈消息:「首張工作證終於批下來,手足們可合法和名正言順地在台工作,保護傘在台的店舖亦可正式營運了,所有焦慮,所有奔跑,都是值得的。感謝和感恩你們和在台各友人的不離不棄支持和協助。」台灣《蘋果》昨晚7時許前往餐廳,但鐵門拉下,無人應門。對面影印店的老闆透露,保護傘員工昨有來店內整理,語帶興奮地跟他們分享這個好消息。
一直關注保護傘開店進展的台北濟南教會黃春生牧師向本報表示,香港抗爭者昨日拿到工作證後開心到跳起來:「等得很辛苦,等待時間都沒有消息。」由於餐廳需要備貨,保護傘仍未敲定開幕的時間。他表示,保護傘由香港律師黃國桐出資,「一定要感謝黃國桐律師」。因香港政府強行修訂《逃犯條例》而被迫流亡台灣近一年的銅鑼灣書店前店長林榮基昨向本報表示,這是好消息。據報,銅鑼灣書店下周六將在台北重開。

消息人士指出,今年1月11日台灣舉行大選,總統蔡英文連任成功,台灣政府之後根據《港澳關係條例》第18條(簡稱18條)向數名香港抗爭者批出居留權,是首批在18條下取得台灣居留權的香港反送中抗爭者。昨獲批出工作證的香港反送中抗爭者,相信是在18條下取得台灣居留權後,再取得台灣工作證的第一人。消息人士指出,取得居留權與工作證是兩回事,需要不同單位審核通過。

據報,首批在18條下取得台灣居留權的香港反送中抗爭者為數不多,他們大多數是在去年7、8月流亡到台灣,部份人的專業能力頗強,估計餘下人士未來一旦取得工作證,將會到台灣人或移台港人的店舖或公司工作。
消息指出,由於香港反送中抗爭者可以透過求學、就業等途徑取得台灣居留權,透過18條取得台灣居留權的香港抗爭者因此不多。

台、港一直有聲音要求台灣另立《難民法》協助香港抗爭者,蔡英文去年指《港澳關係條例》已有處理機制,助香港示威者赴台,並提供庇護。

保護傘今年3月已傳出試業消息,根據黃國桐提供的相片,當時店舖已備有統一發票,上面印有「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及「五大訴求、缺一不可」字句,隨時可以開舖。不過,店舖負責人當時回覆查詢僅稱屬內部試運,簽證問題仍有待解決,故未有公佈實際開張時間。

據了解,要在台灣開設公司聘請香港人,需要符合一定條件,包括同時聘請一定比例的當地人,亦要向有關部門寫「薯仔文」(陳述書),解釋需要聘用外國人理據。同時,外國人工作需要取得工作簽證,條件之一是薪金要達到4.7萬元新台幣(約1.2萬港元);台灣月薪中位數約為2.9萬元新台幣(約7,467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