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盛「烏」輪賠償周內定案

蘋果日報 2011/04/20 00:00


高盛「烏」輪事件周末前有望解決!據了解,高盛已將草議賠償方案給予港交所(388)審批,雙方現正就賠償金額進行「角力」,有待最終拍板。市場人士透露,賠償價將以投資者買入價或按日經輪公允值釐定,將取較高者數字。
有業內人士評估,高盛今次事件或損失超過2億元,而高盛向持輪投資者回購後,四隻「烏」輪不會復牌買賣。
今次高盛能否甩難,關鍵在於公允值如何計算,是用出事前舊程式,抑或用修改後方程式。據了解,高盛今次賠償方案主要針對街貨最多(5450萬份)的日經認購輪10073。現時市場上與10073條款相似的有德銀10035日經認購輪,昨收報0.028元,因此10073公允值如按修改後程式,價格只有3仙附近,惟按照舊程式,公允值可達3元。
消息人士透露,計算公允價要考慮多項因素,當中包括最不為外界所知的引伸波幅,初步了解,10073公允值介乎1.5至3元,但最終數字並在洽談當中。
現時高盛四隻日經輪共有逾7000萬份街貨,其中一隻為價內,其他三隻為價外。據悉,監管機構嫌高盛「賠償價」未夠誠意,且考慮到四隻日經輪已停牌三周,投資者實際上已蒙受「時間值」損耗,要求盡可能提高回購價。
高盛發言人拒絕評論有關賠償方案,只稱會盡快解決事件。
有不願透露身份的窩輪發行商擔心,由於高盛以錯誤條款發行窩輪個案史無前例,因此他們關注到在賠償予投資者時,如何計算公平值及溢價,並且視此個案為日後同類賠償個案的參考。
由於已經停牌的日經輪尚未到期,因此如何衡量投資者應收的時間值及引伸波幅,亦增加了具體計算賠償款項的另一複雜因素。同時與其需要賠償予投資者,理論上有關發行商可以在完成賠償後,繼續讓經過修訂條款的窩輪在市場買賣,他們亦認為,倒不如由有關發行商以新條款發行的窩輪取代之。
經此一役,有發行商認為,輪商不能夠單靠更改條款了事,加上發覺准許有關窩輪發行的港交所如置身事外,日後尚要提高警覺,自求多福。另一輪商人士明言,若已經出售了以錯誤條款發行的窩輪投資者,可能會覺得傳聞中的賠償方案不公平而不予接受,因此考慮到有關窩輪商日後有需要活躍於市場,或需要更高溢價水平才能夠滿足到有關投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