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衰】賤男扮好心送台女返歸 霸床詐瞓趁機性侵

蘋果日報 2017/06/29 17:50

台灣蘇澳蘭宜

台灣宜蘭一名67歲張姓男子,去年12月與友人在蘇澳飲酒,隨後借機代友人,送一名名叫小茹(均化名)的女子回家。小茹煮麵致謝,反被張男摸胸,之後他還裝睡,躺在小茹房間床上。小茹要叫他起床時,卻被強拉並性侵得逞。宜蘭地方法院今日判張男4年徒刑。
判決書指出,張姓男子去年12月9日晚上7時許,前往宜蘭蘇澳一家小食店,席間他先與女性友人阿美喝酒閒聊,阿美的朋友小茹說她要先返回住所,張男主動表示願意騎電單車把小茹載回住處。
晚間8時許,張男把小茹載回住處後,小茹為感謝他,遂邀請他入屋,還下廚煮麵給他吃,不料張男竟趁機熊抱襲胸,小茹掙脫後,怒叱張男要他尊重點,還把張男趕到客廳。然而張男吃完麵後不但不肯走,還趁小茹洗碗筷時,躺在小茹床上裝睡。晚上10時30分許,小茹叫張男起床,張卻趁機強拉小茹到床上將她性侵。
小茹於當晚10時50分跑到附近的派出所報案。張男落網後,坦承有載小茹回家,並接受煮麵招待,但否認對小茹性侵,還說是小茹主動找他發生性關係,當時他還說「我有糖尿病,而且已經66歲了,沒有辦法」拒絕,兩人並未發生性關係。小茹則指,案發當天下午5、6時許,她在小食店和友人阿美聊天,張男隨後到店內,原本阿美說要載她回家,但因阿美喝醉,張男便主動提議要載她回去。因小茹見阿美與張男熟稔,所以才答應。
另外,醫院驗傷報告中,小茹兩隻小腿內側瘀清擦傷,陰道也有撕裂傷,並在小茹的內褲及私處採集到張男的DNA。法官認為張男性侵小茹的事實足堪認定,戳破張男謊言。法官亦認為,小茹當時沒有把張男趕走,是避免激怒張男而遭不測的合理作為,不能推稱小茹沒有拒絕,因而依強制性交罪判張男4年徒刑。
台灣《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