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商界人士指,雖然政府一再將競爭法罰則降低、又將適用範圍盡量收窄至不影響中小企,並得到部份商會「默許」過關,只投棄權而不投反對票。但有中小企商界人士仍指,業內對競爭法依舊非常憂慮,因為法例建議競爭事務委員會擁有的調查權,一如立法會的「P&P」,屆時委員會將擁有很大權力調查被指違反競爭法的企業;就算有關指控不成立,單是調查過程也足以「玩死」他們。
該商界人士解釋,因競爭事務委員會除了會調查被指違法企業,並有權要求提供相關機密商業資料外,委員會調查範圍更可廣及他們的生意伙伴及供應商。換句話說,有關企業尚未被「定罪」,他們被競爭事務委員會調查的消息隨時在行內「通天」,「到時全部行家、貸款畀你嘅銀行都知你俾人查緊,仲有冇人敢借錢畀你、同你繼續做生意?」就算委員會最終證明企業並無違法,誤中副車的中小企或已返魂乏術了。
單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