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管局文件透露表示,一名持旅遊簽證的內地人,於2002年因突然腦出血而入住廣華醫院,03年7月10日轉往黃大仙醫院接受復康治療。根據黃大仙醫院的醫務社工指出,病人在內地與太太及兒子等同住,他入院初期太太有從內地來港探病,但她無力支付醫療費及照顧丈夫,之後沒有再探病。病人在港的親人則指,他在內地有三名兄弟,但相信亦無力繳費,並指希望病人繼續留醫。直至09年6月底,病人已留醫2,183日,醫療費共7,203,900元。
文件指出,行政總裁已批准是次豁免醫療費,因金額逾100萬元,故需董事局批准。個案已轉交入境處跟進,相關政府部門正與內地當局商討,將病人移送回內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