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現行的《周邊事態法》局限自衞隊只能在日本周邊地區支援美軍,日本政府將於4月地方選舉後,向國會提交議案,廢除《周邊事態法》,並修訂《武力攻擊事態法》及《自衞隊法》。
最主要是將「存亡危機事態」列入可行使集體自衞權的定義情況,即在國土未受攻擊的情況下,只要關乎日本的存亡,也可使用武力先發制人,以及在國際紛爭中支援美軍,及那些保障日本安全或國際局勢穩定的其他軍隊。
這些修訂符合首相安倍晉三(圖)提出制訂「可以無縫應對的法律」的要求,亦意味許多國際紛爭也可能被政府解讀成存亡關鍵,日本出兵的門檻將大為降低。
共同網/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