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濫權案例多 問責把關政府有責
(北美通訊)警方保護市民,維持公共秩序,需要擁有一定權力。但美國警察經常被批評權力過大和濫權,動不動就搜身、鎖上手扣,甚至開槍,如何問責就要靠政府和司法機構監察和把關。
奧克拉荷馬州塔爾薩於2019年9月,發生一宗平民被警察槍殺事件。40歲黑人男子Terence Crutcher被執勤女警Betty Shelby殺死。由於警車的攝影機和警方直升機拍下整個過程,顯示該黑人男子手中沒有任何武器且已高舉雙手。事件引起極大反響,案件被列作謀殺案,Betty Shelby被控一級誤殺。
德州麥金尼市白人警員Eric Casebolt,2015年6月接報處理一宗泳池派對有人鬧事的投訴。到場後,用武力制服一名身穿比基尼泳衣的黑人少女,並拔槍指向另外兩名黑人少年。片段曝光後,網民指警員的行徑涉及種族歧視和濫用暴力,警方隨即下令他停職調查。他最後主動辭職。
47歲治療師Charles Kinsey,於2016年7月協助調解他的自閉症病人被指持槍的對峙時,雖然他躺在地上高舉雙手,並不斷解釋他的病人並非故意不和警方合作,手持的是玩具貨車而不是槍。但仍然被轟三槍,其中一槍打中他大腿。案件最近審結,開槍警員被裁定疏忽罪成。
底特律一名警員,2017年5月在油站便利店內截查一名男子時,故意將男子摔到貨架,並加以毆打。片段曝光後,他被控襲擊及妨礙司法公正等多項罪名。最終被判兩年緩刑,同時須參加憤怒管理課程,終身不能再從事執法工作和不能管有和使用武器。
類似的例子不勝枚舉,案中的濫權警察,無論判刑輕重,亦算得到司法制裁。當中起關鍵作用的是有片為證。隨著科技發達,人人手上都有錄影機,可以記錄實況。但不能單靠民間授證,多地警方亦開始要求執勤警員在身上佩戴攝錄機,原理是當警員知道執法過程會被記錄,就會減少犯下不當行為。
此外,多個州份亦為警員提供明確的指引,加強問責制和監管;為警員提供所需的支援、培訓和設備,並提高執法透明度。不過,最重要的是執法人員的心態。美國電子期刊(eJournal USA)在2011年4月刊登的一篇文章,以「警務道德與有效執法」為題,講解公民與警務人員應採取甚麼方式,努力維護這個社會契約。
文章指出,「作為執法人員,警察為維護民主發揮了關鍵作用。在民主社會,為了保障生活環境的安全,公民給予警察越來越多的權力。他們給予警察對公民進行拘留、搜查、逮捕的權力。在必要的情況下,警察還可以合法使用武力。因此,各警察部門必須保證警務人員在道德方面堅持高標準。如果他們不能做到這一點,公民與警察之間的互信就會瓦解,作為民主基礎的社會默契也會受到破壞。」
警方被賦予執法權力,但警察若未能在道德方面堅持高標準,便會出現濫權行為。美聯社資料相
47歲治療師Charles Kinsey,無辜被警員開槍射擊,腿部中槍,需依賴拐扙步行。美聯社資料相
向Charles Kinsey連開三槍的警員,最終被裁定疏忽罪成。美聯社資料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