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研48岩洞區用途 
摩星嶺擬建殮房 
荃灣發展龕場 寶馬山設室內泳池

蘋果日報 2017/12/30 05:20

土木工程拓展策略性岩洞區

【本報訊】政府最新公佈《岩洞總綱圖》內48個策略性岩洞區《註釋》,詳列每個岩洞區特點和潛力用途。佔地73.3公頃的摩星嶺岩洞區建議用作殮房或靈灰安置所,薄扶林、荃灣東及荃灣北岩洞可考慮發展龕場,寶馬山和筲箕灣岩洞區則建議可發展室內泳池。有立法會議員指,過半數岩洞位於郊野公園內,質疑政府是否有意藉機開發郊園。
記者:曾偉龍 譚靜雯
土木工程拓展署早前公佈《岩洞總綱圖》,劃定48個策略性岩洞區,其中港、九、新界分別佔11個、5個和32個,當中7個位於大嶼山,策略性岩洞區面積介乎30至200公頃,合共面積約4,600公頃。署方最新公佈48個岩洞區《註釋》,詳列岩洞區的特點、發展潛力和限制。
有意見希望利用岩洞設置龕場,署方在4個岩洞區作此建議,其中建議將堅尼地城的域多利亞公眾殮房遷入佔地73.3公頃的摩星嶺岩洞範圍,釋出土地可興建海濱長廊,岩洞區同時可考慮提供靈灰安置所,因為該岩洞潛在入口與現有民居有一段距離,對住宅滋擾較少。至於薄扶林(86.1公頃)、荃灣東(67.7公頃)及荃灣北(66.3公頃)3個岩洞區,亦獲建議用作靈灰安置所。
黃遠輝:騰出土地建屋
康樂文娛亦是岩洞擬議用途,署方建議,港島的寶馬山岩洞區(161.4公頃)建議可發展康樂中心/體育中心、室內泳池/巿政大廈,並可作零售、數據中心和葡萄酒貯存等用途,筲箕灣岩洞區(83.6公頃)亦建議作室內泳池/綜合大樓等發展。
土地供應專責小組主席黃遠輝表示,從社會及規劃角度,如殮房及靈灰安置所等設施遷入岩洞屬較可行及適合的做法,外國也有例子在岩洞作紅酒倉用途。而岩洞騰出的市區土地有潛力改劃為房屋用途,但未來需逐個選址詳細考慮,如交通配套等。
黃遠輝又舉例,沙田污水處理廠用地達28公頃,遷入岩洞後可釋放該幅土地興建住宅,若連同馬料水填海,可興建約1.1萬個住宅單位,「但都要做公眾諮詢,睇吓市民係咪支持填海」。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尹兆堅稱,目前政府覓地興建骨灰龕場時,不時遇到地區反對,認為將骨灰龕等設施遷入岩洞遇到的反彈會較細。但他促請政府要具體交代發展岩洞的技術細節,包括岩洞改為骨灰龕場後,如何解決人流控制、交通及安全等問題。
48個岩洞選址中有28個岩洞位於郊野公園範圍,當中包括位處大欖郊野公園的藍地岩洞、屯門岩洞,以及位處北大嶼郊野公園(擴建部份)的小蠔灣岩洞等。尹兆堅稱,有28個岩洞位於郊野公園範圍內,擔心政府藉發展岩洞,繼而開發郊野公園,「會唔會搞完岩洞,之後喺岩洞上面發展房屋,政府要交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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