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姦不是罪●國際專題】印度廢除通姦罪 「丈夫不再是妻子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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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印度,通姦已經不再是罪行。因為當地最高法院今夏廢除了一條、沿用了逾一個半世紀的通姦法律條文,法官指該條文反映的是舊有社會婚姻關係中,妻子是丈夫商品的觀念,是對女性的歧視;現在是時候說出丈夫不是妻子的主人。裁決更被視為當地女權的一大勝利。
印度的通姦罪過去一直由印度《刑法典》第497條介定,條文明確指出,一個男人若跟一名已婚婦人有性關係,但未得該婦人的丈夫許可,則男方可以被判囚最高五年,或罰款,或兩者一併執行。該法律只提及丈夫可起訴姦夫,但卻未為妻子控告涉嫌出軌的丈夫提供法律依據。
最高法院五名憲法小組法官早前一致通過,指印度法律第497條的內容明顯違反憲法賦予的基本權利,而且內容彷彿意味只要「姦夫」只要徵得女方丈夫同意,妻子就可以任由其他人擺佈,「有違印度倫理觀」。首席法官米斯拉(Dipak Misra)直問:「你如何只要求婚姻關係中的女方保持忠貞?」米斯拉認為,婚姻要求男女雙方忠誠,兩人都有平等的責任,維持婚姻的神聖完整,倘若一方背叛另一半,兩人可以選擇分開,但將不忠與罪行綁在一起,就實在過猶不及。
這條通姦罪足足有158年歷史,法院認為,其反映的是,一個半世紀前的舊有社會中,以男人為主導,將女人、妻子視為丈夫商品的規範,至今已不合時宜。同時法官亦不相信廢除條文將會令通姦或離婚率上升,所以亦無應總理莫迪(Narendra Modi)領導的聯合政府要求,將條文修訂為將通姦的任何一方,平等懲罰。
裁決被視為是一個重要指標,班加羅爾法律及政策研究中心主管兼律師凱瑟琳(Jayna Katharine)指出,當婚姻出現裂痕時,很多時男方會以通姦罪威脅女方,這次裁決,不獨對婚姻關係,甚至是家庭關係中,女性地位的一大勝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