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片】央視解讀「依憲執政」不等於西方「憲政民主」

蘋果日報 2014/11/06 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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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新聞聯播》昨晚報道,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明確指出,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依憲執政。專家解釋,中國的「依憲執政」不是西方的「憲政民主」。

專家指出憲法有很強的政治屬性,它規定一個國家最終的權利屬性和基本政治制度,因此各國的憲法不盡相同。四中全會提到的堅持依憲執政,與西方的憲政民主存在着根本的區別。首先權力的主體不同。西方國家的憲政制度是不同政黨的競爭制度,從根本上說代表不同政黨、不同集團的利益。中國的依憲執政則是建立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多黨合作制的基礎上,代表群眾的根本利益,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並且通過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保證人民的利益得到實現。
  
第二個不同體現在​​國家政權體制上,西方的憲政實行的是立法權、司法權、行政權三權分立,互相制衡。中國堅持依憲執政,實行人民代表大會制,由各級人大統一行使國家權力,「一府兩院」(政府、法院、檢察院)由人大產生,對人大負責,受人大監督。

專家指出十八屆四中全會明確提出堅持依憲執政,是一種規範國家權力的政體安排。總言之,中國的「依憲執政」絕不是西方的「憲政」民主,兩者存在着涇渭分明、不容混淆的根本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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