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邦保險客戶黃先生向本報投訴稱,他於九六年透過友邦保險一李姓保險代理,購買一份人壽及意外綜合保險,保額一萬美元,每月保費約五百港元。
黃先生稱,至去年十月,保險代理向他說,因他是長期客戶,故可享特別優惠,他只需簽署有關文件,便可免供保費一年,且一年後他每月只需多付一百多港元保費,保單保額會增加至五萬美元;他感優惠吸引,遂簽署多份由保險代理提供、但並未填寫的空白文件作實。
來信道謝始揭發
黃先生稱,他早前接獲友邦保險信件,表示多謝他購買三份保險,他大感質疑,向友邦保險查詢,始揭發保險代理原來已為其取消原有保單,並另外購買三份新保險;其後他向保險代理取回文件,發現部份簽名與他一直以來的簽名不符,懷疑是冒簽。
「佢將我一直供緊嘅保單取消咗,咁會令我損失舊保單嘅紅利,而且新單有乜新條款?啲保障有冇唔同?我完全唔知,咁樣好損害我嘅權益;佢重為咗做新單而假冒簽名,操守真係好有問題,我已經就呢件事報警,交畀警方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