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主42歲姓曹,持有雙程證。昨日下午,他在本港參加完親友喪禮儀式後,匆匆忙忙趕返內地,至下午2時許,曹抵達大圍東鐵站羅湖方向之月台。
職員突然發現曹從月台尾的樓梯步下路軌,職員大聲呼喝,按動緊急掣防止有列車埋站,控制中心報案求助。
職員迅速將曹帶返安全位置,他沒有受傷。曹辯稱因為尿急需要尋找洗手間才闖路軌,警員和港鐵職員登記曹的個人資料後,讓他離開。
港鐵發言人稱,事件影響列車服務約三分鐘,車站閘內設有洗手間供巿民使用,巿民勿擅闖路軌,不但危險,亦觸犯港鐵附例,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5,000元和監禁六個月。今次個案是否需要檢控需待法律部門跟進。
過往內地客闖進路軌的理由層出不窮,有人冒險拾物,有人因打架跳往路軌躲避,也有人怕迷失方向沿路軌步行「返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