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近商戶向本報投訴稱,鴻福大廈是工業大廈,地下本為工場,近期卻被闢作停車場,「嗰個停車場嘅出入口又窄又簡陋,門口又做裝修工程,車輛出入根本就好唔方便,都唔知係唔係可以用嚟做停車場?」
恐影響途人安全
商戶又認為,停車場的交通指示標誌又不足夠,行人路過時如不為意,突然有車輛出入停車場,易生危險,汽車出入停車場時,又易造成交通阻塞。
本報將投訴轉介地政總署跟進並回覆本報稱,經九龍東區地政處調查後,證實觀塘鴻圖道六十號鴻福大廈只可用作工業用途,在上址物業經營公眾收費停車場,是違反土地契約的用途條款,地政處已於本月十七日去信要求有關人士遵守地契條款的用途規定。
轉介運輸署跟進
九龍東區地政處表示,已經將此個案記錄在案,並會繼續留意上述情況及定期作出檢討,如仍無改善,會發出警告,最嚴重時政府可將有關土地收回。
由於投訴人關注到上址沒有明顯的交通標誌對行人構成危險,九龍東區地政處已將此事轉介運輸署及路政署跟進。
警方觀塘分區則表示,上址交通造成阻塞和危險的情況並不嚴重。警方得悉,該停車場正進行裝飾工程,擴闊入口及安裝交通標誌,工程預計於兩個月內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