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警涉旅舍非禮男義工
事主稱熟睡驚醒 遭被告咬陽具
【本報訊】休班警員到西貢青年旅舍參加義工活動,他送另一名受腳傷男義工回營舍時藉詞為他按摩而非禮他,義工指警員將手指伸進其長褲內,指頭磨擦他臀部,更咬住他的陽具。警員否認一項非禮罪,案件昨在觀塘裁判法院開審。
37歲男事主向主審裁判官強調,他現雖仍單身,沒有女朋友,但他「絕對係異性戀嘅」,過往沒有同性或雙性戀活動,案發前亦不知道37歲的被告陳傑禮有同性戀傾向,當時被告駐守中區警民關係組。
在電話公司工作的事主供稱,在一年多前做義工時結識被告。事主是香港青年獎勵計劃其中一個活動召集人,為了參加西貢白沙澳青年旅舍舉辦的活動,他於去年11月14日晚到青年旅舍,當時被告已出現。被告邀事主一起喝紅酒,其後又與另兩名導師一起喝啤酒,其時被告兩度緊攬事主右肩,事主感難為情及不自然,用左手肘撞開被告。
至凌晨1時許,被告與事主返回宿舍,房內已有十多人入睡。由於鼾聲大作,被告邀事主在被告對開的碌架床就寢。事主甫上床即入睡。被告開始為事主按摩,先按頭顱及前額,手漸漸伸向事主背部,事主感到被告將手伸進他的長褲內,被告的指頭在其臀部磨擦兩至三次。事主驚醒,拒絕被告,他看見被告返回自己睡床後再入夢鄉。
稍後,事主在熟睡中感到一個龐然大物緊壓在身上,他睜開眼,赫見被告在眼前,被告喝令事主轉身,被告開始吻事主左脖子,嘴唇不斷向事主下半身吻下去,繼而吻事主左肋。事主發現身穿的運動褲及內褲已不知不覺地褪至大腿,此時,被告已咬着他的陽具,事主立即用右膝撞開被告。事主最後與活動導師及旅舍職員商量後報警。
辯方盤問事主,指被告為他按摩時,是事主捉着被告的手至其下體,主動邀請被告為他口交。案件本月22日續審。
案件編號:KTCC78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