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畢業後,顧愷仁在關祖堯律師行工作,負責銀行客戶,85年加入華資大行高李葉律師行,三個月後升為合夥人。86年他加入中銀做內部律師,建立不少人脈關係,三年後獲高李葉說服回巢,為律師行帶來很多中銀生意。
93年顧愷仁建議中銀成立法律中心不果,帶同五名律師另起爐灶,開辦顧愷仁律師事務所,卻遭高李葉採取法律行動,控告他撬走律師及中銀這個大客,官司糾纏10年,一度打到樞密院,最後高李葉勝訴,顧愷仁被判違反誠信責任,就三項指控每項象徵性賠償一元。官司纏身的顧愷仁,律師行生意絲毫無受影響,因有中銀這個大靠山,反而愈做愈大,律師行規模不斷擴充,生意不絕,高峯期旗下有多達56位律師。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