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谷大灣區|深圳推18項措施吸港人 市委大灣區辦:不僅願意來,更要留得住
大灣區港澳居民深圳
深圳昨日(1日)舉行慶祝經濟特區建立40周年的粵港澳大灣區青年論壇,其間提及深圳已出台《關於進一步便利港澳居民在深發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措施》涵蓋港澳居民在深圳學習、就業、創業、生活等4個方面,總共18條。當地媒體指,此為推進在深的港澳居民民生方面享有「市民待遇」的重要行動。
深圳市委大灣區辦指,18項舉措力爭政策涵蓋港澳居民在深發展的全過程、各方面,通過建立全方位、多層次、一站式的綜合服務體系,讓港澳居民不僅願意來,更要留得住、發展得好,部份措施甚至比中央提出的「讓港澳居民在民生方面享有『市民待遇』」的力度更大。
據報道,18項措施中,學習方面有6項,主要涉及港澳青少年到深交流、義務教育、高校獎助學金、深港澳職業教育合作、深港澳教育交流與合作、港澳機構來深辦學等﹔就業方面有3項,主要涉及港澳學生在深實習見習就業、專業資質認定範圍、人才政策等﹔創業方面有4項,主要涉及創業補貼、創新創業活動、深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創業引導基金等﹔生活方面有5項,主要涉及居住證政策、人才住房保障政策、交通優惠、深港澳社會保障合作、打造綜合服務平台等。
當中與深圳戶籍市民同等待遇有4項;與非深戶籍市民同等待遇有2條;略優於市民待遇的有7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