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捐贈剩食的榮生祥職員賴蕙蘭說,早期很多機構都願意接收剩食,但近年越來越少,寧願外購食物助人,「攞咗政府錢(的機構)或食物銀行,一般都有章程,例如唔可以要生銹嘅罐頭,太凹唔收,過期亦唔收,呢啲食物變咗冇出路」。她表示,尋找機構收留剩食的過程中,發現越來越多市民接受剩食,「因為呢幾年香港貧富懸殊好緊要,要幫嘅基層多咗」。
樂施會今年2月發表剩食調查,受訪128家食品製造商與批發分銷商中,僅約25%有捐贈剩食,項目經理黃碩紅說,早前約見環境局並建議在18區設立食品回收站,由政府統籌,減省運輸和存貨成本,局方指不排除考慮。她認為政府應放寬食物銀行的資助限制,容許接受剩食回收,「有啲(機構)想做,但要用額外人手同資源,係有困難」。她又促請政府釐清法律上的安全責任,「我哋理解立法係一個好長時間,但起碼要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