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斃外孫案警員指被告親認行兇 憂孫患精神病長大後生活困難
謀殺簡桂芳勒斃外孫
清潔女工前年在酒店以背囊帶勒斃6歲外孫案,今於高等法院續審。調查警員供稱案發後曾向被告查詢殺人一事,被告提及因為外孫有精神病,擔心他長大後生活困難,承認用背囊帶將外孫殺死。法證化驗師指,案發現場檢獲一把刀,刀鋒上找到被告背囊肩帶的纖維組織,證明曾用於切割肩帶。被告聞言突然在庭上舉手示意反對,向律師表示「我冇用過刀切」。化驗師隨後接受辯方盤問時同意,不能排除肩帶由剪刀剪開的可能性。
被告簡桂芳(54歲),被控於2018年3月18日謀殺其6歲外孫鄭霆軒。警員葉文浩今於庭上供稱,案發日接報到律敦治醫院後找到被告,當時她帶着一個背囊,他留意到背囊只有一邊肩帶。被告向他透露用肩帶將外孫勒死,葉遂問被告何以殺人,被告解釋因為外孫有精神病,她自己亦有精神病。葉於是將被告的背囊檢作證物。
警長羅振國稱,他曾於醫院查詢被告做過甚麼,被告坦言因為外孫有病,擔心外孫長大後生活會很困難,並承認用啡綠色尼龍繩勒死外孫。羅其後以企圖謀殺罪名拘捕被告,並將她帶返灣仔警署。
負責驗屍的法醫傅家聰透露,死者頸項正前方有一度13厘米乘2.5厘米的瘀痕,雖然他手腳有多處損傷,惟法醫認為無證據是由掙扎造成。死者面和眼有紅點,符合窒息的表徵,證明死者死於窒息。
法證化驗師鍾偉華曾就警方檢獲的背囊、啡色尼龍帶和刀子作檢驗。鍾指背囊左邊肩帶有一段不見了,而肩帶的兩個斷口與啡色尼龍帶的斷口可併合,認為尼龍帶屬背囊肩帶的分離部份。刀子的刀鋒則找到背囊肩帶的纖維,證明刀曾被用以切割肩帶。
被告聞言即於犯人欄內發聲投訴,甚至舉手向法官抗議。法官通知辯方大狀,被告向律師稱:「我冇用過刀切,呢樣嘢佢好過份呀!」法官遂押後讓辯方了解被告的投訴內容。再開庭時,辯方繼續盤問證人,指肩帶切口既然整齊,有否可能由剪刀做成,證人回應不能排除有關可能性。控方案情完結,明天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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