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Start-up,最多人問的,是應否找拍擋(Co-founder)?
論往績,大多數有名的公司都有超過一位創辦人。遠的如蘋果的兩個Steve,微軟的BillGates跟PaulAllen。近的有Google的LarryPage和SergeyBrin,YouTube及Facebook都是拍擋組合。LarryEllison雖儼如Oracle的皇帝,其實當年都有兩個創業夥伴。最出名的例子,應是Amazon的JeffBezos吧。
當然不代表多位創辦人定勝過單一創辦人,但單獨創業確有不少缺點。自己有單獨創業經驗,剛開始時,只想做個網站,沒有想過會變成一家公司,沒有創業的感覺。沒多考慮成功的機會,硬是要猜,信心也不是大得去遊說朋友放棄高薪厚職。跟幾個人聊過想法,客串的人多,沒有訓身的人。何況自己也只是投入工餘的時間,也就沒有刻意尋找拍擋。
創業失敗有很多原因。對技術人來說,做市場是死穴。對生意人來說,技術是障礙。技術、項目管理及人事,每樣都要有人專注處理,單獨創業難以每樣兼顧。不是死定,但難度較高,尤其是首次創業。當然集齊各樣技能的拍擋不易,有些出色團隊,幾個夥伴本是技術人,竟能因應需要學好擔任其他崗位,難能可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