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達視點】打破投資家族企業的迷思(謝志豪)

蘋果日報 2020/06/11 16:05

家族企業

提起家族企業,大部份投資者會認為是一些私人、規模細小的本地企業。但實際並不是這樣。

家族企業是全球經濟的支柱,它們僱用了大量勞動力,佔國家國內生產總值介乎50%至70%不等。例如英國的家族企業佔當地生産總值約70%,而印度、中國和西班牙均超過60%,美國則是超過50%。

實際上,全球有不少家族企業上市,規模不一,市值可以是低、中或高,涵蓋不同行業和板塊,但主要是必需消費品、非必需消費品和電訊,金融和能源企業則較少。為大眾所熟悉的名字有歐洲上市的愛馬仕(Hermes)、 L’oreal、Puma和LVMH,還有美國上市的H&M、Walmart以及畢菲特的綜合企業Berkshire Hathaway。亞洲區有日本電子商貿Rakuten、澳門金沙、煤氣和在香港籌備二次上市的内地電子商貿京東(JD.com)。

對於何謂家族企業,市場並沒有劃一定義。但我們認為,當一個家族或創始人擁有公司30%的投票權,便能把該企業視為家族企業。訂立這個水平是由於每當上市公司進行股東大會或企業活動,往往只有60%合資格的股東會投票。所以,30%投票權往往已經可以是過半數,足以影響投票結果。

根據這個定義,市場中有數百間高質素的家族企業。但是家族企業有甚麼特別之處值得投資者留意?有分析顯示,上市的家族企業的收入往往跑贏同業的非家族企業,同時毛利也較高:190點子相比150點子。上市家族企業的資產負債表更為穩健,負債比率低非家族企業約22%。

家族企業表現較好我們可以歸納為三個原因。首先,家族在企業投資了大量財富和聲譽,關係緊扣。第二,家族企業亦較一般非家族企業,願意把更大部份的利潤再投資。最終,由於控制權穩定,管理層因此能夠放眼長遠,而不是聚焦下一季度的利潤。

但有投資者會關注上市家族企業的流動性和管治。不能否認的是,當影響力高度集中,需要有更嚴密的管治。例如,一個董事會如果有太多家族成員,要進行良好管治,需要強而有力,而且具獨立性的審計、薪酬和提名委員會去作出制衡。其他問題亦包括家庭糾紛或缺乏傳承計劃。在這裡,也需要仔細研究公司的法律結構和其他管治協議,並確保它們得到遵守。

上市的家族企業並不是一種受到關注的資產類別,因為它並沒有一個明確的分類。既不能以板塊區分,亦不能以區域劃分。但其結構獨到之處,是一般企業所沒有,值得做多點工夫,多加研究。
謝志豪
百達資產管理高級副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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