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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狀兼做「體雕師」被拒惹官司 大律師公會擬修例豁免副業審批

蘋果日報 2018/09/12 14:32

大律師公會體雕師梁思豪戴啟思

過去大律師要從事副業或做兼職,都需要事先向大律師公會申請批准。《南華早報》引述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表示,最快明年1月於周年大會上提出修改專業守則,大律師做律師以外的職務或工作時不再需獲公會批准;但公會若認為某些工作有可能與大律師專業抵觸,甚或令公會蒙羞,公會有權跟進。
報道引述戴啟思表示,世界各地的大律師公會組織都早已撤銷申請規定,容許大律師在無需獲得批准下進行律師以外工作,並指英格蘭及威爾斯大律師公會約20年前撤銷規定後,至今沒有出現問題。戴指,新規定預料最快在明年1月的大律師公會周年大會上提出修改,如果通過,日後大律師只需把相關副業工作告知大律師公會轄下的執行委員會即可,無需獲得批准。但報道亦指,如果公會認為某些工作可能令公會蒙羞,又或抵觸大律師專業,公會有權跟進,甚至採取紀律行動。
引發是次變革是由於戴啟思的弟子、有「體雕大狀」之稱的梁思豪,2014年取得體雕師資格後向大律師公會申請成為副業,但公會否決。梁其後提出司法覆核勝訴,但大律師公會不服上訴,上訴改判公會得直。梁去年8月再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獲批,終院指根據《基本法》33條「香港居民有選擇職業的自由」,條文是避免公民不會被迫從事某種工作,抑或公民可以自由選擇職業,這點有合理可爭拗之處。當時為梁到終院上訴的,正是戴啟思。
報道稱,戴拒絕回應修改專業守則後,梁思豪能否成功以「體雕師」作為副業,僅指每宗事件都要獨立處理。報道另引述梁思豪回應表示,公會的擬議是很好的改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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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啟思弟子梁思豪早前向大律師公會申請以「體雕師」作為副業被拒,引發一連串的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