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緣鄺捲入摩托羅拉凍結土耳其豪門Uzan家族200億元資產案,是12名被告之一。鄺的律師行初時代表鄺及其中四名被告,後交原告接手。原告找了兩名大狀申請撤銷禁制令,但開庭前幾日被告突撤換律師行。對於鄺聲稱只是協調人,沒有利益,法官在判詞中對其可信性表示大有保留。法官判鄺的律師行須直接向兩名大狀支付共1,495,000元,及向原告支付20萬元,另須支付懲罰性堂費。律師林偉展稱若客戶要在勝訴時支付律師,等同賠償金被蠶食,法庭會視為不公義,律師屬違反專業操守,若被律師會裁定罪成,嚴重者可被釘牌。
案件編號:HCMP179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