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龍樓滅門火 母女裁非法被殺
死因庭斥房協職員 袖手旁觀
黃志強死因庭許偉忠吳倩欣觀龍樓火災黃依琳
房協職員關衛國身為屋苑管理者,被裁判官批評對威脅住戶人身安全的言論漠不關心。資料圖片
案中26歲男戶主黃志強被裁定死於不幸、其吸入濃煙和嚴重燒傷的妻女則死於非法被殺、63歲男鄰居許偉忠則死於自殺。為兩個起火單位化驗的化驗師早前供稱誰人放火,鄰居嫌疑最大。
男戶主母親李雪坤在庭外表示,死者一家三口「呢一世都喺心度」,但不會拜祭他們告知裁決,「邊有阿媽拜阿仔」。她稱不會原諒縱火的許偉忠,並指摘房協不可能在居民身邊放計時炸彈。李憶述房協職員關衛國告訴她,許曾投訴黃家發出噪音後感不安,惟關只建議如再有同類事件便報警。她說:「我窮啫,但條命都矜貴㗎!三更半夜,點報警?」房協回覆指,會研究判決內容及再跟進。
死因裁判官高偉雄昨裁決指,不接納關的證供,質疑他刻意淡化許生前投訴的嚴重程度。如許2015年曾對關說,因「唔想傷害」黃家,要求搬出觀龍樓單位,但關向黃母稱許會對黃家「唔客氣」。關亦因投訴非針對自己,故沒報警。高官指就算關報警未能即時解決事件,也至少能藉此警告許。
裁判官建議房協檢討現時只能由租戶提出調遷的政策,現行政策即使許如何無理,如許仍想住在肇事單位,房協亦無法調遷他,只能叫其他住戶自求多福,這種情況不理想。裁判官指火災雖無目擊證人,但綜合供詞後,認為許在火災前一直敵視25歲新移民少婦吳倩欣及其幼女黃依琳。事發於2016年7月16日凌晨約1時30分,正式搬進觀龍樓D座13樓單位不久的吳與許爭執,其後有人用裝有天拿水的鐵罐,淋潑黃家單位縱火。吳與幼女因火勢蔓延,未能逃生,遭嚴重燒傷與吸入濃煙致死。在洗手間的黃志強起火後圖接近妻女不果,遂走到露台,爬出外牆,惟因疲累終失足墮樓亡。至於許或於自己單位內看見消防員撲滅黃家單位火勢,其後用火水燒居所及自焚。
案件編號:CCDI-569-72/16(L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