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宗關連交易違規
吉化表示,該公司於01年底獲得聯交所豁免,毋須就該公司與母公司中石油進行的原油、原料、石油及石化產品的關連交易,作出公布或取得股東批准,為期3年,惟每一項關連交易的總值不得超過豁免列出的上限。
不過,吉化發現去年度有兩宗關連交易的金額超出豁免上限,包括多購買生產原料加氫柴油及額外出售苯、丙烯及和類輔助性生產原料。吉化因為疏忽未及時作出公布及取得小股東批准,故此構成違反上市規則的行為。
該公司表示,為避再犯,將按季度監控與母公司的持續性關連交易,在公布季度業績時,會特別審查上述關連交易的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