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主拒拆卸 屋宇署不理 小業主憂心
逾十年僭建招牌支架生銹

蘋果日報 2005/07/07 00:00


灣仔軒尼詩道與盧押道交界商住樓宇偉倫大樓,二樓外牆一個巨型招牌是僭建物,但業主拒清拆,屋宇署又不即時發出拆卸令,小業主擔心一旦發生意外,需負上賠償責任,但又求助無門,轉向《蘋果》投訴。
偉倫大樓業戶稱,安裝在大廈向軒尼詩道一面二樓外牆,橫跨軒尼詩道兩條行車線的大招牌,由二樓業主所建,原本為酒樓招牌,存在已十多年,年前酒樓結業後被棄置,直至數月前,招牌內容改為「葉謝鄧律師行」,招牌雖已翻新,但招牌仍屬舊支架,支撐招牌鐵枝生銹,令人擔心會有塌下危險。
小業主:有意外須負責
業戶不滿稱:「軒尼詩道係港島區一條主要交通要道,日夜都好繁忙,唔少行人,加埋有咁多車經過,如果塊招牌承受唔住跌落嚟,後果真係不堪設想。」
「個招牌係二樓業主起喺外牆,再將個招牌租出去,招牌跌落嚟造成人命傷亡,大廈小業主有可能要分擔賠償責任,對我哋小業主好唔公平,大業主STRONGLINKLTD一直唔理;屋宇署話塊招牌係僭建,但係又唔即時發清拆令處理;最近由一律師行租用,我哋真係投訴無門。」
屋宇署:暫時不採行動
屋宇署跟進本報轉介投訴後回覆稱,屋宇署人員到上址視察及調查後,發現有關招牌原屬一間已結業酒樓,該招牌內容現已更改為「葉謝鄧律師行」。
屋宇署發言人證實,有關招牌並未向屋宇署申請興建,屬於僭建物,惟因屋宇署人員視察後,並未發現招牌有即時危險迹象,亦不屬棄置招牌,根據政府現行對廣告招牌的政策,屋宇署暫不擬採取進一步行動。
律師行:只獲授權使用
葉謝鄧律師行回覆本報查詢稱,律師行理解居民關心上述招牌的安全,惟該行只是被授權使用招牌的兩邊平面,招牌的維修、保養、安全,是由業主負責。
葉謝鄧律師行強調,在使用招牌時,沒有加重其負荷,居民若對招牌安全存在疑問,可向政府有關部門反映,律師行並非招牌物主,不能擅自拆去招牌,有關政府部門若依法拆卸招牌,律師行無從亦不可能阻止。
本報曾向STRONGLINKLTD查詢有關招牌情況,但未獲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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