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傭越洋向前僱主追討薪金敗訴 反遭官指涉虐兒要求有關部門跟進
菲傭勞資審裁處Mallorca Joenalyn Domingo
菲傭指控操普通話的前女僱主無理解僱她,早前循勞資審裁處追討8.5萬元損失。已返回菲律賓的她更以視像系統作供,為首宗外傭以這種形式提出申索及作供的案件。前僱主於聆訊期間,聲稱涉案菲傭曾於替其十歲女兒洗澡時,以手指插女兒下體。審裁官今宣讀裁決,裁定女童為可靠證人,菲傭並非意外觸碰其下體令她受傷,實屬嚴重失當行為,故判菲傭追討代通知金敗訴,僅頒令菲傭可獲不足一千元的交通津貼。審裁官更要求相關部門就虐兒及疏忽照顧兒童一事,考慮採取跟進行動。
申索人為菲律賓籍Mallorca Joenalyn Domingo,她於2016年6月10日起受聘於吳姓女被告,同年9月22日遭解僱。申索人向被告追討一個月代通知金、機票、以及被解僱後的薪金損失等,共約8.5萬元。
操普通話的被告女僱主聞判後,在庭外表示心情喜悅,但揚言經此一役後,不會再聘用外傭照顧女兒。
聆訊期間一直代表申索人的香港亞洲家務工工會聯會秘書Shiella Grace Estrada則對裁決感到失望,直言需要將結果通知申索人,才能決定是否上訴。
早前聆訊中,操普通話的被告指控申索人替女兒洗澡時,將手指伸進她的陰部,導致女兒陰部受損,又多次於洗頭水中「加料」。對於為何未有在女兒受傷時立即報警,反而待申索人於洗頭水加料時才報警,被告辯稱自己當時需要傭工照顧女兒,故沒有報警,又指因要保護女兒,故沒有尋找社工協助。她又承認沒有親眼看見申索人於洗頭水中「加料」或把洗頭水拿去化驗。但被告揚言:「如果我賠了錢,香港只會越來越亂,這些人會更加猖狂。在香港,這些家傭不是任何事都由得她們。」
署理主任審裁官何慧縈今裁決時指出,申索人就終止工作的證供前後不一,既曾說過受不了被告才離開,又曾自言無端失去工作,故不接納申索人的供詞。
至於女童下體受傷一事,審裁官裁定女童是可靠的證人,因女童能清楚說出何處感到痛楚,連分別向政府醫生及私家醫生求診的次數也能說出。審裁官認為,申索人是有意摸被告女兒下體令其受傷,認為申索人行為嚴重失當,撤銷她的代通知金及薪金損失等申索,僅批出970元交通津貼,亦即被告在聆訊首天便已答應支付的款項。審裁官又著相關部門就虐兒及疏忽照顧兒童一事,考慮採取跟進行動。
至於被告指申索人兩度於洗髮乳中加入不明物體,令被告「頭皮很痛」,審裁官因被告未能提供相關醫生證明及化驗結果,故不接納被告的證供。
-----------------------------
【撐學生】
召集有心人 撐學生全年睇《蘋果》
立即按此 -----------------------------
《囚牢之疆》 專頁
揭開集中營邪惡面紗
今日新疆 明日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