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梁慧貞承認的案情,德意志銀行於01年中,發現在香港的分行有三宗問題交易,懷疑有人非法出售價值10萬元的認股權證,遂派核數師核數並展開調查,揭發於86年入職、任人力資源部的女職員梁慧貞,於99年1月至00年7月間,曾進行68次未經許可的交易,將達3,500萬元分別轉賬至丈夫、弟妹的戶口及一名女親戚的股票戶口。
梁慧貞於00年7月底辭職,銀行紀錄發現,她於離職前後,曾16次將近1,300萬元還給銀行,銀行查明事件,於01年8月15向警方舉報,被告同日在深井寓所將她拘捕。案件編號:DCCC125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