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堵校委會】盧寵茂希望是真誠道歉 李國章:佢犯法認罪 我尊重法治
李國章圍堵校委會
港大於去年1月26日發生圍堵校委會事件,時任港大學生會前會長馮敬恩及外務副會長李峰琦今日分別被判接受240及200小時社會服務令。兩被告表明不會就定罪及判刑提上訴。事發時一度被圍困的校委會主席李國章接受《有線新聞》訪問,回應判決指事件已告一段落,「呢方面我係冇意見嘅,件事發生咗,佢犯咗法、佢認咗罪,個官判咗佢,咁我係接受,我哋係尊重我哋法治精神」。
香港大學發言人回應指,尊重法庭的決定。據了解,律政司可於判刑日計起的14天內向原審裁判官就判刑提出覆核申請,或於21日內直接向上訴庭提出覆核申請。
曾在前年7月另一次校委會會議期間突然「跪低」的校委會成員盧寵茂接受電視台訪問時表示,希望馮的悔意及對校委其他成員的道歉,是一個真誠的道歉,可發出一個正確訊息,年輕人如果知錯能改,社會應該提供改過自新的機會,又稱「我覺得有一個好人,始終較多一個繼續犯罪的人好」。盧寵茂現任港大深圳醫院院長,他強調不希望日後再有年輕人因一時衝動犯法。
馮敬恩被指當日恐嚇李國章,近距離重複大叫:「唔好畀佢走!唔好畀李國章走!隊冧佢!隊冧佢!」事後馮被控刑事恐嚇及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的交替控罪,裁判官今年7月裁定馮以第三身說出該說話,未能證明是說給李聽,故刑事恐嚇罪名不成立,至於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則罪成。馮敬恩另外被控刑事損壞大樓的門框及企圖強行進入罪,他早已認罪。李峰琦遭票控阻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罪。
曾在前年7月的校委會會議突然「跪低」的校委盧寵茂稱,希望馮的悔意及對校委成員的道歉是真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