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領中環】港大委員會稱戴耀廷行為不當 但建議毋須解僱 惟校委會有權推翻

蘋果日報 2020/07/10 00:04

香港大學戴耀廷佔中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戴耀廷因佔中案判囚,校方其後啟動程序處理戴的去留問題。消息指,教務委員會日前裁定戴的其中一項指控成立,屬「行為不當」(misconduct),惟不足以構成充份解僱的理由。該報告料本月底送呈校務委員會審議,惟校委會有權推翻有關結果。

戴耀廷因佔中案被判囚16個月,其後獲釋候審。港大去年就此成立「探討充分解僱理由委員會」(下稱委員會)。消息人士向《蘋果》透露,委員會過去逾半年經過多次會議,以及聽過戴親身陳詞後,列出戴涉及兩項涉嫌行為不當,但委員會在後續審議中,駁回其中一項指控,另一指控則送呈教務委員會審議。

消息人士續稱,教務委員會認為委員會所列出的行為不當指控成立,但並非好的解僱理由(good cause)。據悉,戴曾出席相關聆訊,其間曾承認其行為令大學惹上麻煩,並就此致歉。預計報告本月底提交至校委員會審議。

消息人士指,戴的被炒危機尚未解除,因校委會作為港大的最高權力機構,有權推翻校內其他委員會的決定或不接納有關裁決。消息人士亦指,以往港大被裁定「行為不當」的教職員僅限於研究或學術領域涉違反誠信或倫理,戴則涉政治控罪,未有先例可循,結果難以預料。

《蘋果》已就事件向戴耀廷查詢,正待回覆。港大發言人稱,校方處理大學成員人事事宜,一向有嚴謹公正的既定內部程序。由於過程涉及機密個人資料,並要確保程序的完整公正,大學不會就有關事宜作任何評論。

以往校委會的決定多次引起爭議,2015年曾否決物色委員會推薦法律學院前院長陳文敏任副校的建議;校委會2016年委任兩名外國大學學者及高等法院前法官阮雲道成立專責小組,檢討「特首校監必然制」,校委會最終在二人同意取消、一人同意保留的結果下,採納「少數」決定,保留「特首校監必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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