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女供稱去年發現懷孕後沒多久便與男友分手,她怕外人的異樣眼光和父母責罵而一直隱瞞。去年12月15日,她誕下男嬰後自行回家休養,5日後才到診所領走孩子,但又不敢帶回家,於是在住所附近一處偏僻水槽以水浸住男嬰口鼻,直到他沒心跳才用膠袋套住棄屍。她說:「本來就不想留下,也養不起。」她向警方道出淹死小孩經過時一度淚崩說:「對不起兒子,若有緣,(下輩子)再當我兒子吧!」
據悉劉家屬低收入戶,劉父青光眼嚴重,僅靠按摩維持家計,劉母是印尼籍,偶爾外出做散工。
有鄰居指劉女非首次產子,她17歲時亦曾未婚產子,當時雙方雖考慮結婚,但男方因強盜案入獄作罷,小孩由男家認養;而這次死亡男嬰的生父一聽到劉女說懷孕就提分手並失聯。
台灣《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