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有發展商透過唧牙膏賣樓及把已公佈未賣單位提價手法,一手銷監局態度轉趨強硬,本報跟進時,銷監局修定早前緩和態度,局方不點名炮轟有賣方運用修改售價的技巧,就發展項目內某物業以較低售價開價,營造宣傳效果,之後再為該物業提價,然後以修改後的較高售價要約出售該物業,有關做法只會產生反效果,令準買方有被愚弄的感覺,損害了公衆對該賣方的印象。
土地監察主席李永達表示,縱使發展商在項目進行銷售安排前,跟足現行條例,在法例容許期限前調整單位價格,然而現行制度尤如鼓勵發展商欺騙消費者。他闡述:「當初開價,七千零蚊一呎,咁我梗係撲埋去睇啦,去到真係要賣嘅時候,原來要一萬蚊呎。」這種手法是間接用低價方式吸引消費者,然後再抬價。
他稱,當初審議條例,已此爭辯,但當時發展商認為市場訊息萬變,賣樓前上載價單的期限不宜太長。然而,發展商一再鑽此漏洞,當局有需要檢討現行條例,堵塞漏洞。他又認為,如果發展商重覆使用取巧的銷售手法,銷監局完全無發出任何訊號,發展商就會肆無忌憚,建議當局彰顯強硬的態度。
市民張先生表示,一手新例具有監管作用,條例已立,地產商一定遵從。不過,暫未見到銷監局有何實際工作做了出來。另一名市民林先生表示,條例某程度保障到買家,不會像以往令很多買家買後才發現貨不對辦,「最記得大埔(實為馬鞍山)有個樓盤(天宇海),買咗5樓原來係1樓」,相信一手新例下,買家「無咁易中伏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