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陳福生(34歲),在91至03年間共有16次案底,包括爆竊、藏毒及打劫。他昨承認兩項打劫及一項企圖打劫罪。辯方求情指,被告14歲開始吸食白粉,後來改為依賴白瓜子。去年中,被告曾服食百粒白瓜子企圖自殺。患有抑鬱症的被告在案發前曾減少藥物份量,但案發當日因感到自己無用又突然增加用藥,結果犯下連串罪行。
法官張慧玲指,被告手持切肉刀干犯三單劫案,令事主非常驚慌,又監視事主提款,侵犯事主的私隱,加重案情的嚴重性。案發於今年2月15日晚,被告先到觀塘物華街,以30厘米長刀打劫鳳姐,劫去她手機及180元。被告隨即到附近的翠屏邨,企圖打劫一青年,但失手。他逃走後轉到翠屏邨另一座大廈,打劫另一名青年,搶走其手機拍下對方照片後,再脅持事主往提款6,000元,其間被巡警發現,將其拘捕。
案件編號:HCCC29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