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代表律師何珮芝昨稱,女童當日被拘留17小時後,警方已表明會申請兒童保護令。前日法庭開審,她引述警方在庭上指當日女童畫花,並解讀畫花有遍地開花意思。警方又提交女童的家庭背景,指其父無力照顧。女童父親在庭上稱很想帶女兒返家,並承諾會接送女兒上學,「去到邊跟到邊」。
惟裁判官認為女童父親沒能力照顧,女童暫須判入女童院,下月19日再聆訊,待社署提交報告再作決定。何珮芝質疑,警方接連為參與有關佔領運動的被捕兒童申請保護令,卻不作起訴,是製造白色恐怖。她透露涉案女童成績尚可,曾在作文比賽中獲獎。
警方回應指,有關案件仍調查中,暫未落案起訴。至於為何向法庭申請兒童保護令,發言人指案件進入司法程序,不作評論。警方上月底在旺角清場行動中亦拘捕了一名14歲男童,未有起訴,但指男童參與佔領運動,因父母疏忽照顧所致,而申請兒童保護令,遭男童父母反對,案件下月續審。
■記者王家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