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規定,港鐵若發生事故令服務延誤,首31分鐘至4小時罰款100萬元至500萬元不等,4小時後每小時追加罰款250萬元。就需否罰款問題,港鐵發言人沒明確答覆,稱整件事港鐵沒停止服務,只是列車班次較平日延遲。
范國威表示,今次事故已令港鐵服務嚴重延誤,有需要罰款,但港鐵每年純利過百億港元,未必太在乎有關罰款,他認為要加強罰則之外,港府亦應大力輔助其他交通工具,減少市民對鐵路的依賴,多一個選擇。
運輸署發言人表示關注事故,要求港鐵提交報告。而港鐵已就事故通知署方,運輸署緊急事故交通協調中心在接獲通知後,即時通知其他主要的公共運輸機構加強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