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份參與起草《基本法》的李柱銘呼籲港人「一定要全力反對港版國安法」,並批評公務員宣誓魔鬼在細節。他解釋,《基本法》第99至104條涉及公務人員,條文明言保留回歸前公務員制度,質疑要求公務員宣誓改變原有制度,有違反《基本法》之嫌。
而2016年因立法會宣誓風波,人大常委違法自行對《基本法》104條作新解釋,更僭建條文把「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別行政區」,演繹成「公職人員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及其香港特別行政區作出的法律承諾」,變相令中國成為香港公職人員宣誓對象之一。聶德權近期提出「雙重身份」論,實是一脈相承。
李柱銘指,北京2014年提出對港有全面管治權,他一直質疑難執行,但國安法通過後,令中央確立有關權力,「要公務員都效忠埋,要你跟埋憲法,因為國安法有凌駕性,超越晒所有嘢,好大鑊。」他警告,配合不受《基本法》約束的駐港國安公署及指派法官安排,令中央徹底控制特區行政、立法及司法三權,「咁就體現『新一國兩制』,唔再係以前一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