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深水埗無牌吧 警拉8男女
無牌賣酒福華街
深水埗雜項調查隊根據線報,昨日下午約4時45分突擊搜查福華街115-117號一單位,搗破一個懷疑無牌賣酒場所,拘捕3男5女,37歲至63歲,涉嫌無牌藏有酒類作販賣用途、無牌經營卡拉OK場所及在無領取牌照的地方飲酒。
行動中人員撿獲約8罐啤酒、3支烈酒、大量骰及骰盅、一個雪櫃、一部電視機及一套卡拉OK設備。警方相信該無牌處所已運作約半年。所有被捕人士已獲准保釋侯查,須於下月上旬向警方報到。
根據香港法例第109章《應課稅品條例》 第17條3B,任何人除非按該牌照或許可證的授權並按照其條款的規定,否則不得售賣、為售賣而宣傳或展示、供應或為售賣或供應而管有該等酒類,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2年。
香港法例第573章《卡拉OK場所條例》第4條,任何人在任何時無許可證或牌照的情況下經營卡拉OK場所,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如屬首次定罪,可處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
根據香港法例第109B章《應課稅品(酒類)規例》第32條,任何人如在無領取牌照的地方飲酒,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