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副局長擁有雙重國籍,林瑞麟昨日出席一項公開活動後強調,當局只會按基本法辦事,不會在基本法外訂其他要求,指「副局長擁有乜國籍,係佢哋私隱問題」。他又指,特區政府招聘的副局長全部擁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所以我哋相信佢哋服務香港嘅精神同熱誠係全面」。
對於外界質疑當副局長署任局長期間,如未有如局長般放棄外國國籍,將出現「雙重效忠」問題,林就指副局長署任局長只是短期安排,又指過去副警務處長和副入境處長署任處長工作時,都毋須放棄其他國籍。林又拒絕要求有機會署任局長的副局長公開具體薪金,指「個別官員每月嘅薪津,我哋一向尊重合約的保密制度」。
出席同一場合的李柱銘即場反駁,副局長跟警務處副處長和入境處副處長難以比較,又舉例指:「如果將來有副特首,係咪都可以持有外國護照?」他又認為,政府有需要公開過去由持有外國國籍的警務處副處長和入境處副處長署任局長的次數,又質疑政府為何不委任其他人出任副局長。
另一名民主黨議員李永達更質疑,政府至今仍無法解釋,為何副局長可以行使局長權力,卻毋須負上局長責任,必須放棄外國國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