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QOS」製造商交產品予海關控煙辦化驗 18個月無回音
IQOS電子煙
電子煙和附屬產品的「煙彈」在各地流行多年,但香港仍未有法例規管,煙民買賣亦屬違法。
政府一直稱要規管電子煙及其他新型煙草產品,但遲遲未有草案內容。全球最大煙草商及加熱煙「IQOS」製造商Philip Morris表示,早於2015年已向政府不同部門,包括食衞局、海關及控煙辦等,商討將「IQOS」引入香港,更於之後兩年分別將產品提交海關及控煙辦化驗,但至今已18個月仍未有回應。
現時流行的加熱煙主要有四種,包括全球最大煙商Philip Morris的「IQOS」及英美煙草的「GLO」,以及日本煙草的「PLOOM」和韓國煙草與人參公司的「LIL」,當中以「IQOS」佔最大市場份額。
就加熱煙的規管及進口問題,食衞局回覆《蘋果》表示,基於吸食電子煙及其他新型煙草產品對健康所造成的潛在影響及損害、對學生與青少年所造成廣泛而深遠的影響(例如鼓勵他們吸煙)以及世界衞生組織的建議,政府建議加強現行的法律框架管制電子煙及其他新型煙草產品。該局正與相關部門討論立法安排,期望可盡快把條例修訂草案提交立法會審議。
政府有意加強法律框架管制電子煙,但Philip Morris認為,以現行規管煙草產品法例可一併管制新型煙草產品,包括加熱煙。而課稅上,因加熱煙的「煙彈」含煙草,故入口需繳付煙草稅,該公司認為就加熱煙的定義、健康影響及其他國際做法,應歸入「所有其他製成煙草」類別收稅,即每公斤2,309元,以「萬寶路icon」煙彈,每包6.1克計算,煙稅約14元,即每支0.7元。不過,現時支裝捲煙每1,000支需繳付稅項1,906元,即平均每支約1.9元,加熱煙稅將較捲煙便宜很多。
該公司稱,曾向不同部門就規管、入口問題及煙稅等進行商討,強調全球已有500萬成年煙民轉用加熱煙,香港61.5萬煙民亦應有權去選擇更好的替代品;數十年來的國際權威科學研究皆顯示,吸煙相關疾病的主要成因來自燃燒煙草所形成的有害及可能有害的成分,公司未來期望透過經科學證實的降低風險產品能盡快取代香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