貧苦總領袖生為生計售冒牌手機殼 求律政司撤控不果

蘋果日報 2016/09/23 16:37

葉雯恩售冒牌手機殼

與父領綜援相依為命的中六女生,為幫補生計在網上售賣冒牌手機殼,去年10月遭海關放蛇捕獲。女生今在裁判法院認罪,透露女生在校內表現優良,是總領袖生,亦是辯論隊員,曾多次替學校取得獲獎項,並獲頒最佳辯論員。裁判官指被告年輕,控方為可不考慮以其他方式處理本案,辯方透露曾去信律政司申請,但得到的回覆指若被告16歲以下才會考慮。
被告女生葉雯恩(18歲),今在裁判法院承認出售應用偽造商標的貨品,以及爲售賣或任何商業或製造用途而管有應用偽造商標的貨品罪。裁判官將案押後至10月28日判刑,期間取得被告的感化報告。
辯方今透露,被告年幼時母親離家出走,現與53歲因工傷而失業的父親同住,解釋指因家貧而犯案,承認犯案約半年,每月可賺得800至1,000元。又指被告原被學校推薦入讀教育學院,但因去年被捕後影響其DSE表現,最終未能入讀,現於香港專業教育學院就讀法律與行政課程。
控方指,被告以每個35元的價錢向關員出售冒牌的Hello Kitty手機殼,並於被告家中搜出11個冒牌手機殼,被告承認購自淘寶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