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遭加控︱首人被控勾結罪 駐港國安公署可行使管轄權送中受審
駐港國安公署黎智英黎智英送中
港版國安法訂明中央在3種特定情況下可把被告「送中」審訊,當中包括第29條勾結外國勢力罪。 資料圖片
港版國安法訂明,中央在3種「特定情況」下可行使其「管轄權」,把被告「送中」移送內地審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
被加控《國安法》第29條勾結外國勢力罪,成為香港首個被檢控此罪的人,不排除也成首個被「送中」受審者。
根據
「港版國安法」第55條,特區政府或中央駐港維護國家安全公署可報中央批准,由國安公署對以下3種情況實施管轄權,包括案件涉及外國或者境外勢力介入的複雜情況,特區政府管轄確有困難;出現特區政府無法有效執行《國安法》的嚴重情況,以及出現國家安全面臨重大現實威脅的情況,但當中未有清晰定義何謂「無法執行」、「重大威脅」。
公民黨副主席、前立法會議員譚文豪回覆《蘋果》查詢時指,黎智英早前
被起訴欺詐罪時,法庭拒絕其保釋申請,可能早料黎將被加控更多控罪,質疑警方今日(11日)加控黎涉違「港版國安法」,連同早前被指涉及的欺詐罪:「其實係咪想佢 (黎)終身監禁?抑或係想利用《國安法》將佢送中?」他形容情況令人擔心,更甚是會令很多人質疑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
譚續指,特首林鄭月娥曾提到「港版國安法」不會牽連一般人,但現實是「好多人都關事」,相信警方此舉會加劇在港「瀰漫着一種恐怖嘅氣氛」,令異見者不敢有所作為。
林卓廷指黎智英有可能被「送中」,指案情已非法庭說了算:「呢個係大陸講,不覺得香港法庭能左右。」資料圖片
前立法會議員、民主黨副主席林卓廷也指十分擔心黎智英被加控後會被「送中」受審,因為「港版國安法」訂明若案件嚴重,可將被告人移交內地司法機關,進行檢控和審理:「黎生作為佢哋(中央)嘅頭號眼中釘,我係好擔心中共會用呢個條例,將佢送中、送返去大陸審理。」
對於本港法庭能否為「送中」把關,令黎不被送中?林卓廷不感樂觀,指案情情節是否嚴重已非香港法庭說了算:「呢個係大陸講,不覺得法庭能左右呢個決定。」
熟悉內地時政的時事評論員劉銳紹指,政權今天向再黎智英加控控罪,是連串行動其中一部份,指中方一直視黎智英擁有美國支持:「即使沒有美國制裁14個副委員長,北京對香港異見人士嘅打壓,只會不斷加強。」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今天在記者會回應黎智英被加控時聲言,以國家安全為由打壓自由並不是中國的作為,「恰恰是個別國家濫用國家安全名義,無端打壓中國人員、機構和企業」,強調有關個案不屬外交問題,並聲稱港版國安法實施後,絕大多數香港市民都認為更安定,在港的外國企業也對未來發展充滿信心,反指個別國家及人士總糾纏於香港的所謂自由、民主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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