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市風雲:如何看待負擔比率 - 劉祥發

蘋果日報 2008/08/08 00:00


近期樓巿開始調整,不過某些巿場意見仍常以負擔比率低為由,支持港人現時還款能力頗高的推論,藉以解釋樓巿被看好的原因。負擔比率這個術語應用已久,很明顯當年制訂時的定義,已不能反映現時實際情況。
讀者史提芬來函查問:「樓巿開始調整,會否加重現時還款力甚強的業主負擔。」樓價下調,理論上新業主的負擔比率會下調,主因是購買同樣單位的樓價下調,故每月供款支出減少。對正在供款業主而言,樓價下跌對他們並無影響,因供款額不會因樓價下跌而減少。
以97為準不合時宜
不過中長線而言,當樓價不斷下滑,表明社會營商環境不斷惡化,結果受薪階層會被減薪,最終其負擔比率會因收入下跌而上升。
現時沿用的負擔比率,是以家庭的平均月入,購買一個500方呎單位,支付三成首期後,分20年還款,如果每月供款少於其總收入50%,便屬合理水平。某些樓巿分析員以當前家庭的供樓負擔比率,遠低於97年水平為由,堅稱現時樓價仍合理。
現今的中產家庭,結婚後無論有沒有子女,都傾向選擇600方呎以上的單位,若改以此為標準,負擔比率肯定會提高;此外,基於97年樓價出奇的高,故當時的負擔比率動輒高逾九成。
現時中產港人的居住面積要求已有所提高,因此計算負擔比率時的單位面積,早就應上調至以650方呎的單位為準。以此計算,現時的負擔比率應是接近四成,這數字明顯高於巿場意見計算出的僅逾三成低位。如果硬要說現時的負擔比率較當時低,這是事實,但不等於凡低於97年時的數字,就可叫低或平。換句話說,97年時的負擔比率是超高,不過現時仍高;當年的樓價是超貴,現時仍貴。
若中產家庭有子女及聘用外傭,居住面積便要850方呎才算足夠,市價約430萬元,七成按揭,倘以香港私樓住戶家庭每月中位數收入2.55萬元計算,負擔比率達63%。如改以香港整體住戶家庭月入1.85萬元計,負擔比率更高達86%。
低於50%未算合理
此外,負擔比率亦不應以低於50%去定義為合理。事實上,除去供樓外,子女教養、退任金積蓄等開支,佔家庭收入比重不少,如果供樓佔去其50%收入,那麼該等家庭恐怕無錢供子女升讀大學,又或者退休時生活水平要大幅降低,故供樓負擔比率不應高於四成。
說到底,如果仍以500方呎單位為基礎,藉此將計算出的低負擔比率數字作佐證,以製造樓價仍平的假象,明顯是以偏概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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