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猥褻9歲女】受害人向母哭訴 新城控股董事長畀$1.1萬「中間人」
新城控股王振華
據上海《新民晚報》微信公眾號報道,香港上市公司新城發展控股(1030)董事長王振華,涉嫌猥褻9歲女童,於7月1日在滬被採取強制措施。上海警方今日下午證實,已介入調查該案。《蘋果》記者曾分別致電新城控股及其公司董事會秘書,均無人接聽。
內地媒體披露案情,一名周姓女子(49歲,江蘇徐州人)已經到案。她供稱,6月29日,她帶了兩名分別9歲及12歲的女童入住酒店,兩名女童的母親為她的友人。周女謊稱帶她們從江蘇去了上海迪士尼玩。而當天,50多歲的王振華對9歲女童實施犯罪,事後給付周女現金1萬元人民幣(約1.1萬港元)。
案發地點為萬航渡路一間5星級酒店。被猥褻的女童事後打電話,向在江蘇的母親哭訴,母親隨即到上海報警,王振華即被採取強制措施。目前,女童已驗傷,其陰道有由手指造成的撕裂傷。
今日下午,上海公安方面回覆內地媒體稱,上市公司新城控股王姓董事長涉嫌猥褻女童屬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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