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交逃犯】剔除商業罪行建制支持:違法商人都會乖乖哋返去

蘋果日報 2019/03/28 11:13

逃犯條例梁家傑丁煌

政府向商界屈服,建議在修訂《逃犯條例》時將9項商業罪行剔除。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副主席、經民聯社區幹事丁煌稱支持修例,又讚揚港府同意調高引渡門檻至案件可在香港被判監3年以上才處理,是有智慧的做法。但被問到政府建議剔除9項商業罪行,會否令香港成為內地經濟罪犯的避風港,丁煌未有正面回應,只稱「法網恢恢,疏而不漏」,違法商人的財產都在內地,相信毋須內地提出引渡,「佢哋都會乖乖哋返番去。」
本身是資深大律師的公民黨主席梁家傑批評政府為「數夠票」而做出不合理修訂,「理性邏輯方面難站得住腳」。他解釋若剔除理據是由於擔心內地法制不公等問題,會對被告人權保障不足,「你覺得對商人係不足夠,對殺人放火、姦淫擄掠同樣都係不足夠㗎喎!」質疑政府變相將特權主義引入香港。
梁家傑指,早在96年當時立法局已討論過是否和中國簽訂長期引渡安排,但基於對內地法制的不信任,中英聯絡小組都同意《逃犯條例》不適用於中國和其他中國地區。雖然20多年過去,但他認為內地法制仍未見完善,「22年之後,有改變過冇?上個月(維權律師)王全璋同佢妻子李文足嘅遭遇,依然歷歷在目」。
他指即使剔除該9項商業罪行,都未能釋除外界擔憂內地會借其他罪名追捕境外政治犯的疑慮,「好似桂民海(銅鑼灣書店東主)都係因為揸車撞死人,艾未未係因為逃稅,你就算留返一條罪,佢都可以將所有罪都變成嗰條罪,佢仍然係相當人治嘅制度」。他批評,港府借市民對台灣殺人案的同情心而提出修例,是「明修棧道、暗渡陳倉」。
丁煌反駁港府要與單一國家達成長期協議,即使要花上22年都不算太長時間,今次先以單次個案形式處理逃犯引渡要求可暫時填補漏洞。
反對修訂引渡條例遊行資料
日期:3月31日(星期日)
時間:下午2時半在灣仔盧押道(修頓球場側)集合,3時起步到金鐘政府總部公民廣場
發起團體:民陣、民主派立法會議員
資料來源:主辦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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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煌認為內地經濟罪犯的家產都在內地,不能取出,故毋須內地提出引渡,違法者都會自動返回內地。張志華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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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黨主席梁家傑(左)質疑政府剔除9種商業罪行的理據不符邏輯,是為商人引入特權。張志華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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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家傑指內地法制至今仍是人治,過去不少政治犯都是被內地以其他罪名追捕。張志華攝